■单位定期取对帐单
按国家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公积金存款结息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代理归集的银行要向汇交公积金的单位发放住房公积金对帐单。公积金的汇交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登记专柜领取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对帐单。北京市至今没有硬性规定,单位领取了对帐单后可以发放到个人手里,也可以不发放。
■职工可查询对帐单
职工有权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情况,充分了解关于月纳额、何时支取过、现在的余额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信息,既有利于职工安排公积金贷款买房事宜,又可以监督单位是否为自己按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有意查询余额的职工主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查询。一是,通过每年仅仅领取一次的公积金结息对帐单;二是,有些单位在银行为职工个人专门开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可以凭借银行发放的“储蓄卡”,但是这种通过银行“储蓄卡”查询的方式还没有普及到每个单位。
■余额查询卡方案出台
对于那些既没有领到公积金对帐单又没有在银行开立专门帐户的职工来说,查询仍十分不便。中心正在积极研究解决方案。一项发放“公积金余额查询卡”的方案正在筹划中。届时,每位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帐户的职工,都将领到一张“公积金余额查询卡”。这种IC卡式的余额查询卡可以通过帐户密码的输入,在指定的机器上随时查询帐户上的余额,也可以按照查询人的要求打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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