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起诉侵占罪时,需要提交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比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如果侵占罪没有直接证据,无论任何犯罪,只要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就应当立案侦查。是否具有犯罪证据,是侦查过程中需要查明的问题,不是立案的标准。
目前我国刑诉法要求的是各类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作案人、作案方式、犯罪结果,且能排除其他的一切合理性怀疑,才能视作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间接证据要能够互相印证,排除其他的合理性怀疑,锁定犯罪行为人的各个犯罪要素,才能认定为有罪。
首先需要搜集的证据是行为人保管财物、或者拾到遗忘物或者发现埋藏物的证据。当这个事实可以证明的时候,还需要证明有人向行为人主张权利,也就是说,让行为人把占有的财产返还。最后要证明行为人拒绝返还。同时侵占罪是数额犯,还需要对被侵占对财产进行估价,看是不是足以达到侵占罪对立案标准。
当这些证据都足够都时候,是可以形成完整都证据链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追究当事人的侵占罪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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