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夫妻生活,然后起诉离婚的,不需要赔偿。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在离婚时,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以要求赔偿,夫妻生活不属于法定过错,不可以要求赔偿。
怎么样起诉离婚有赔偿吗
(1)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4)只有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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