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的申请人必须为桂林市常住户口居民或所属部队驻地为桂林市的军人。
2、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户口簿本人资料页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办理地点
桂林市公安局电话:0773-2823334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三多路
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电话:0773-5829930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施家园路16号
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电话:0773-2891047
地址:轿子呦18号
桂林市公安局芦笛派出所电话:0773-2602628
地址:芦笛路58-1
2、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30
下午15:00—18:00(夏季)
下午14:30—17:30(冬季)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首次申请20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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