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误诊是存在期限标准的。具体而言,这个标准也要参照诉讼时效,如果超过时效的话,那么会丧失胜诉权,同时要注意的是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才属于误诊。因此对于误诊与否也存在法律上的认定,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医疗误诊怎么要求赔偿
被误诊后可以要求医院给予赔偿。如果该误诊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应该依法予以赔偿。但即使咨询的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只要医院存在过错,依然可以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予以赔偿,赔偿应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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