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刑法》中的引诱卖淫罪既遂一般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论是同时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三种行为还是只实施引诱卖淫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如果是介绍他人卖淫的,定介绍卖淫罪,兼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三种行为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一、最新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如何构成的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由什么构成?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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