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挖村民祖坟房产公司赔偿精神损失18万
时间:2023-06-10 11:32:17 4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房地产公司在33户村民还未迁移坟墓,也未通知这些村民的情况下,就擅自挖掘33户村民已故亲人的坟墓,结果被诉至法院。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房地产公司构成侵权,赔偿33户村民精神损害抚慰金17.75万元。

2003年8月20日,被告房地产公司征用了包括33位原告已故亲人坟墓的71个墓穴的土地。2004年10月28日,被告在原告未将坟墓迁移,也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坟墓挖开,将棺木、墓碑损坏,然后挖出的尸骨交由新余市殡葬管理处理进行了收集、转运、火化、毁灭。

法院审理认为,人死入土,立碑砌坟,入土为安,是农村的传统习俗。坟墓作为埋葬死者遗体的特定场所,是人们寄托感情、悼念死者之客观载体,属于人们的特殊财产。如果遭到人为的破坏,将给死者的后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民间有撬其祖坟,等同于将其子女溺水之说,这种观念尤其是在农村更是如此。鉴于此,原告已故亲人坟墓作为其特殊财产,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被告在原告还未迁移坟墓,没有征得原告同意,也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挖掘原告已故亲人的坟墓,其行为既是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侵害,也是对死者近亲属祭祀权的侵害,其行为构成侵权。被告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告的特殊财产,而且直接伤害了原告对已故亲人的情感,给原告造成了精神伤害,也同时违背了社会公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全文5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精神损失
    精神损失是指因为他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而遭受到精神上的伤害时,他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责任。这种赔偿是针对精神上的痛苦、悲伤、焦虑、精神恐惧等非物质性损失的一种补偿。精神损失要求在法律上的确立是为了保护个人......
    更新时间:2024-07-11 18:30:04
查看精神损失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精神损失 最新知识
针对擅挖村民祖坟房产公司赔偿精神损失18万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擅挖村民祖坟房产公司赔偿精神损失18万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