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的类别】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主要有四大类:央行和银监会主导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交易商协会主导的资产支持票据(简称ABN),保监会主导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资产证券化的流程】
(一)选择资产,构建资产池
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根据自身资产的情况和融资的要求以及市场的需求,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选择和确定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一般要求资产在种类、现金流、期限等方面符合同质化和分散风险的需求。
(二)设立SPV,真实出售
发起人确定基础资产,构建资产池之后,需要将基础资产出售给一个特殊目的实体(SPV),从而实现破产隔离。资产证券化应当根据资产的特征、融资目标以及制度环境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操作模式。SPV主要有特殊目的公司(SPC)、特殊目的信托(SPT)和特殊目的合伙(SPP)等形式。当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采用的是信托方式,而资产支出专项计划在性质上存在一定争议。
构建完SPV后,发起人需要将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转让给SPV,并且最好可以保证发起人与SPV之间的资产转让是法律上的无追索权的“真实出售”,以有效实现破产隔离。
(三)信用增级、信用评级
为了吸引投资者和降低融资成本,发起人需要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信用增级:如进行优先级、次级分级,现金流超额抵押,发行人差额支付承诺,开立信用证,第三人提供担保等。一般来说,信用增级后,信用评级更高。
信用评级由专业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机构一般会在一开始就参与资产证券化的规划和设计,提供意见和反馈。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价款
SPV与证券承销商签署证券承销协议,由承销商将证券销售给投资人,承销商按照法定的方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销售完毕后,SPV从销售商处获得证券发行收入,按照约定的价格向发起人偿付购买基础资产的资金。
(五)存续管理,清算终结
一般而言,SPV需要专门聘请服务商或者管理人对资产进行后续管理,具体包括现金流的收集、账户的管理、债务的清偿、交易的监督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SPV将资产池产生的收入还本付息,支付各项服务费之后,如果还有剩余的,即按照协议在发起人和SPV之间进行分配,整个资产证券过程即终结。
一、何谓资产证券化
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rities,ABS)的过程。
它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资产证券化仅指狭义的资产证券化。自1970年美国的政府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发行以抵押贷款组合为基础资产的抵押支持证券-房贷转付证券,完成首笔资产证券化交易以来,资产证券化逐渐成为一种被广泛采用的金融创新工具而得到了迅猛发展,在此基础上,现在又衍生出如风险证券化产品。
二、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
1、发起人。发起人也称原始权益人,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者,通常是金融机构或大型工商企业。
2、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这是指接受发起人转让的资产,或受发起人委托持有资产,并以该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化产品的机构。选择特定目的机构或受托人时,通常要求满足所谓破产隔离条件,即发起人破产对其不产生影响。
3、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为保证资金和基础资产的安全,特定目的机构通常聘请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和资产的托管。
4、信用增级机构。此类机构负责提升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为此要向特定目的机构收取相应费用,并在证券违约时承担赔偿责任。有些证券化交易中,并不需要外部增级机构,而是采用超额抵押等方法进行内部增级。
5、信用评级机构。如果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属于债券,发行前必须经过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6、承销人。承销人是指负责证券设计和发行承销的投资银行。如果证券化交易涉及金额较大,可能会组成承销团。
7、证券化产品投资者,即证券化产品发行后的持有人。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