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个体户应该提供营业收入、纳税证明等材料来开具收入证明。个体户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俗称,是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特点是以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为主,用自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独立地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劳务,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国家保护个体户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个体户生产经营。
一、收入证明能随便盖章吗
收入证明不能随便盖章。开收入证明一般不会认定为承担还款的担保责任,如实证明对方收入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收入证明上的章是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到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盖章,或者用其它材料来代替收入证明。可代替收入证明的材料:银行日常的资金流水明细、近期的纳税完税证明、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的营业执照、个人财产证明。
二、网店有营业执照需要税务登记吗
一定要去登记的,具体个体户税务登记流程如下:一、纳税人到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一份《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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