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救护车确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且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但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救护车闯红灯导致事故的发生,客观上确实未能确保安全这一重要前提,因此,应承担主要事故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该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责任认定证明。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无其他折旧赔偿。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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