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有权请求相应的补偿。同时,若男方有家庭暴力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而女方无过错,则可以请求其进行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的义务,她有权利请求相应的补偿。若是男方有家庭暴力或者是与他人进行同居的情况,而女方无过错的,可以请求其进行离婚损害赔偿。
女 方 权 利 : 民 法 典 女 方 离 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女方有权提出离婚或者应当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应当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离婚,则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后不履行,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条规定,女方在离婚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与男方享有平等的权利。
总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婚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可以请求相应的补偿或者离婚损害赔偿。同时,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应当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离婚,则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后不履行,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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