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
2、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精装修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60%;
3、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提交书面申请书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要根据事实情况填写申请表及材料;
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资质的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申请人收到通知单后,拿通知单到指定机构进行评估,对将购买的房产评估价格,这里需要注意,经济适用房不需要此类评估;
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审核通过后,即可签订借款合同,这时候所有流程也就完成了。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贷款用途,求向购买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个人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七十,第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五十,精装修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百分之六十。
一、重庆公积金贷款上限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二手房为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为25年,砖混结构不超过2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贷款担保
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五)参贷的规定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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