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二)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额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在《刑法》规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当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时,法定代表人虽未直接参与,但如果是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却未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法定代表人也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人身自由上,当公司面临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的特定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比如列入黑名单、限制贷款、消费等。
注册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一、注册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1、注册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如下:
(1)管理权不同。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享有分红等权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法人签字才有效;
(2)承担责任不同。法人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外以公司资产承担责任,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而股东则负有承担公司亏损、资金抵债等有限责任,但以投资数额承担责任,股东付过出资就不再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成为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1、依法成立。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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