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中填写的地址邮寄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并根据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向注册人发送《受理通知书》。3、转让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通过邮件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4、转让申请批准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邮寄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发布商标转让公告。登记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当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无法批准的,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6、转让申请中的受让人是多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当申请补发。7、如果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转让,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进行任何文件交流,所有文件都会发送给商标代理机构。8、申请类别应按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填写。
注册商标转让对于转让的商标有哪些要求
一、在办理转让商标申请手续时,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等材料外,还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转、受让双方主体资格的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二、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三、商标局对转让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向受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四、商标权利人发现其商标未经同意被他人申请转让并向商标局提出书面反映的,或者商标局对转让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的,商标局可以向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其书面说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经公证的转让协议或经公证的转让人同意转让的声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全文9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