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名90男子为泄私愤,竟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称学校有炸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被告人叶某系九零后,中学时曾在深圳某学校读书,因在读书期间受同学欺负,便对该学校心存不满,欲进行报复。2013年6月18日其打电话给该学校称学校有炸弹,校方随即报警。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将人员进行疏散、将学校进行封锁。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场指挥处置,警方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对学校进行了地毯式排查,以寻找炸弹是否存在,整个处置过程耗时约4个多小时,次日凌晨叶某被警方抓获,在确认学校未放置炸弹后,警方才对现场解除封锁。
后经司法鉴定,叶某作案时精神状态为器质性人格障碍,且鉴于其悔罪态度明显,一审法院依法对叶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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