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任交通事故赔偿方式如下:
1、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7、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责任交通事故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齐先生问:上个星期,我叔叔骑着电动车在红绿灯路口等待信号灯,突然从后面驶来一辆小货车将其撞倒,随后,我叔叔被送往医院。经过交警部门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发现,因为小货车制动管突然断裂,致使制动系统突然失效,才会撞上我叔叔,因此认定该事故不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属于无责任交通事故。请问,该责任认定结果是否表明小货车对我叔叔的伤害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我叔叔该怎么办?
湖南李律师答:首先,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不能完全等同于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民事赔偿责任认定,如果有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可以改变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根据你所介绍的情况,小货车一方应当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你叔叔无责任。
其次,如果小货车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依10%的比例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应由小货车一方全部赔偿;如果小货车还投保了商业三责险,那么承保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这样你叔叔的赔偿是有保障的;如果小货车没有投保任何保险,所有损失将全部由小货车一方承担。
最后,你叔叔可以要求交警部门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你叔叔可以依法起诉,向小货车一方(如果小货车投保了还可同时起诉相关保险公司)索赔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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