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在本质上有所区别。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挪用公款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包括将公共财物用于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以及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在本质上有所区别。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挪用公款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包括将公共财物用于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以及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
区 别 : 职 务 侵 占 罪 与 挪 用 公 款 罪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只侵犯了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其次,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因此,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在犯罪客体和犯罪主体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在犯罪客体和犯罪主体上存在明显的区别。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单位财物。在犯罪主体上,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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