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协议离婚办理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办理要注意:
一、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时,因根据自身的情况,慎重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小孩扶养等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及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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