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出具借款条后不承认借款,建议你收集好证据材料,因为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佐证借款条的的借款事实,可以先拿这些证据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按时还清债务,如果债务人仍然不承认的,建议债权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借款条丢了怎么办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只有借条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的。证人证言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如果借条丢失了,但是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证言是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要注意最好不要让对方察觉到借条已经丢失,否则对方可能会赖账。
3、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7)录音可以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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