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2、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该项内容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因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书写这部分时应当准确、具体、简明;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该部分内容可在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中指出,也可单独写明,附于起诉状之后;
5、受诉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以及原告签名或者盖章。
被告提交的证据是否应给原告
要给。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开庭质证的时候,对于对方的证据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核对原件或者申请鉴定。法官收到的案卷材料都是要存档的。
案件结案之后,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档。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七条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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