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后需要向什么部门备案
时间:2023-02-22 21:22:31 3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的当事人对许可合同备案的,应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备案相关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备案相关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七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第八条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一)自愿原则

专利申请采取自愿申请,专利权权利人只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经过审查授权后专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优先权原则。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同一主题的专利申请具有优先权利,即第一次提出某些专利申请后,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

(三)单一性原则。

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申请一种专利。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在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在先申请的人。

(五)书面提交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二、去哪办理专利申请(国内)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代办处。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专利申请是企业与个人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人需要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以及相关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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