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所需材料: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下列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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