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进口药品进行网销如何处理
时间:2023-06-12 20:32:59 4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同时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都按假药论处。这就是说,未经许可就进口、销售药品,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罪。

《刑法》修改前,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要达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才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要件被删除,降低了入罪门槛,只要生产和销售假药,不论是否达到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都构成犯罪。所以,在这里我们提醒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当谨慎选择,切不可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该罪是选择性罪名,生产假药构成犯罪的,是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是销售假药罪;既主产又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是生产、销售假药罪。

行为人犯本罪,应依其具体情形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鑫;

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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