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30天内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所需文件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财产债务和子女状况等。
协议离婚想给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对方提供的资料有以下几种: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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