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莆田补发非机动车行驶证办理流程怎么走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二、莆田补发非机动车行驶证办理依据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2014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已登记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
三、莆田补发非机动车行驶证申请条件
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四、莆田补发非机动车行驶证办理材料
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补、换车牌、换行驶证的还需提交行驶证原件
五、莆田补发非机动车行驶证办理费用
闽财综〔2014〕36号);号牌8元/副,证4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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