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成功。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成年人网络盗窃未遂的,如果犯罪情节不严重的,是不会构成犯罪的,首先犯罪未遂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而未成人犯罪也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成功,这种情况被称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成年人网络盗窃未遂的,如果犯罪情节不严重的,是不会构成犯罪的,首先犯罪未遂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而未成人犯罪也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未成年人网络盗窃未遂是否算犯罪?
未成年人网络盗窃未遂是否算犯罪,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公私财物,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一)盗窃三次以上的; (二)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三)两年内曾经盗窃三次以上的。”,因此,未成年人网络盗窃未遂应该按照多次盗窃来定性处理。
不过,我们也需要注意到,网络盗窃的方式和传统的盗窃方式有所不同,其具有无形性、隐蔽性等特点。同时,在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容易受到网络游戏、社交软件等的影响,容易产生模仿行为。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网络盗窃未遂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其具体情况,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家庭、学校等教育单位的监督教育作用,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犯罪未遂是一种犯罪行为,虽然未成功,但仍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未成年人网络盗窃未遂,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定性处理,同时加强家庭、学校等教育单位的监督教育作用,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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