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宅基地妻子有份。村民对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可以在本村内转让使用权,转让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后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享其所有权。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妻子去世后丈夫需要偿还妻子的借债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是需要偿还的。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妻子的遗产进行偿还,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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