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附加条件可以吗
时间:2023-03-21 10:01:38 41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可以附加条件。离婚应当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得附加条件。如果离婚附条件,则属于违反了自愿原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离婚登记。因此,不要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

一、离婚证是在哪里登记就在哪里办吗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该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另外还要求带本人两寸照片两张。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就不可以,必须要到缔结婚姻的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二、男方隐瞒病情离婚女方要退彩礼吗?

司法实践中,关于男方隐瞒病情退婚是否予以退回彩礼有以下几种情况: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4、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予以返还;5、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6、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7、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三、离婚案件流程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为:1、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2、需要等待30天,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个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去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的,在申请撤回后,就不能办理离婚登记了;3、在30天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4、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和离婚协议书后,准予登记,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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