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行驶证被交警队暂扣怎么处理
1、驾驶证行驶证被交警队暂扣处理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材料有哪些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人的有效联系电话;
5、彩色一寸免冠白底照片4张。
驾驶证扣分必须去交警队吗
一、驾驶证扣分必须去交警队吗
1、驾驶证扣分必须去交警队。车主处理车辆违章时,需要携带驾驶证以及行驶本前往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二、交通违章扣分情况查询的方法有哪些
1、到当地的交通大队窗口去查询以及处理,车主或驾驶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到交管部门各违法处理窗口,查询机动车违法信息;
2、到本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3、上网登录查机动车违章查询网可进行免费的机动车违章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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