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相关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法律规定包含如下内容:
1.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3.诉讼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
三、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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