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认定打印遗嘱的效力:打印人应作为见证人之一,且至少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签名及打印全过程,并在遗嘱上签字。
打印的自书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打印的自书遗嘱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
1、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有遗嘱人本人的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
3、无相反证据。
若打印的自书遗嘱满足上述三点,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若该打印的自书遗嘱不满足上述三点中的任意一点,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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