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垃圾是不文明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行为。个人随意丢弃垃圾,相关部门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责令行为人当场改正,并处以罚款。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个人,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进行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乱扔垃圾怎么处罚规定
个人乱扔垃圾处罚规定如下:
1、别人家乱扔垃圾,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相关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厂(场)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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