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www.bjp.gov.cn申报后打印上报);
4、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表上贴三张);
5、办证人员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如随办的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高中(含)以下的孩子可以随办)。
⑤配偶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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