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8个月的公众意见征询后,12月9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宣布实施“遗漏补正”试行项目(MissingPartsPilotprogram),将答复正式专利申请“遗漏补正”通知的时间延长12个月,为申请人提供更多的时间以寻求经济支持、评估产品的市场价值或者进一步研究发明的商品化。
依照现行制度,申请人需在提交临时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相应的正式专利申请(适用于发明和植物专利申请),才能主张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美国专利商标局对“遗漏补正”流程的改变不会影响这一要求。“遗漏补正”试行项目规定,申请人必须在临时专利申请提交日12个月内提交非临时专利申请,直接主张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并且提交证明和参加试行项目的请求。此外,申请人不得提出不公开该申请的请求。
申请人由此可以获得12个月的时间决定是否缴纳检索费、审查费、权利要求附加权利费以及额外费以完成该专利申请。申请人/发明人可因此拥有长达24个月的时间考虑寻求专利保护所需要的时间和金钱投入。非临时专利申请将在最早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但是,申请人必须提交基本申请费、合格宣誓书或声明、适于公开的非临时专利申请,才能请求参与该试行项目。如前述条件不能满足,则申请人仍需在2个月内(可延长)完成补正。
试行项目要求申请人提交证明以及参加该项目的请求,而不是将该程序自动适用于所有申请人。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为申请人提供证明表和请求表,其包括以下信息:国内优先权主张、外国申请、专利期限调整产生的影响。以及提醒申请人需完全公开发明、由此可能增加的费用和提交完整权利要求的好处。(李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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