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补偿款一般是要分股东的。因为企业的拆迁款也属于公司的账款,属于全公司股东共同享有的利益,因此应该按照公司章程分配给股东,并且有利润分配的约定,首先按约定分配利润,如果无约定者,则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因此对于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应该根据上述的两个规定来进行处理。
公司拆迁股东能分到钱吗
1、公司拆迁股东能分到钱,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一般首先是按股东有无利润分配的约定,有利润分配的约定,首先按约定分配利润;无约定者,则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收到拆迁款后理应将补偿款作为在异地租赁建设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招募新员工,进行新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公司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对相应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有剩余的,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出资入股与公司之间应当签订有出资入股协议书,在该协议中对出资份额、所占股份比例、股东权益、股份转让、退股条件、股份分红等进行约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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