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报销生育津贴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女职工怀孕3个月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可以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上,在7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怀孕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早产的,可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
女员工流产休假领取了生育津贴
经办人携带职工本人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结婚证、医院门诊病历及相关发票、当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生育津贴审批表去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办理时间:出院结算后每月1日—15日(非工作日除外)。津贴费用一般是在月底打到职工本人银行卡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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