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一审作出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签字的,判决书未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一、有期徒刑的特征
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
二、适用有期徒刑应注意的问题
1、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罪行较重,即犯罪的性质、造成的后果严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需要长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2、有期徒刑的期限较长,一般情况下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20年;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且不能享受回家及获得劳动报酬的待遇。
4、我国刑法在所有犯罪的法定刑中都规定有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有期徒刑也用得最多。
因此,有期徒刑是适用面最广,事实上也用得最多的一种主刑。同时由于有期徒刑的跨度很大,刑法分则对有期徒刑的规定往往涉及几个幅度,到底该用哪个幅度,应依照刑法的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5、有期徒刑与拘役都是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二者的区别主要是适用对象、期限、执行的场所,以及执行期间的待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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