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处罚标准如下:1、如果行为人犯罪情节严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又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2、如果行为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指的是行为人长期进行煽动、煽动手段特别恶劣、引起民族纠纷、冲突甚至民族地区骚乱等。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行为人构成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成立条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刑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长期进行煽动的;煽动手段特别恶劣的;引起民族纠纷、冲突甚至民族地区骚乱,后果特别严重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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