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如下:共同债务人应当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在贷款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担保人。诉讼时效的差异。共同债务人可以在三年内向其主张,三年以上不主张的,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对于担保人,如果有约定,一般在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左右。
反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关系是什么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担保人如果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如果反担保人是第三人的,与债权人没有直接的关系。
2、《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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