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的缴费渠道
1、临柜缴费
参保人员在社保分中心或街道劳服中心完成缴费核定并领取缴费通知单后,持缴费通知单、现金或协议银行借记卡到相应的协议银行柜面完成个人缴费。
2、网上银行缴费
参保人员可开通协议银行网上银行功能并登录,进入社保缴费界面,输入缴费通知单编号及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查询应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利用支付密钥确认支付,完成缴费操作。
3、银行网点自助缴费终端
参保人员使用协议银行自助缴费终端,输入缴费通知单编号及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查询应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认支付即完成缴费操作。
4、银行柜面无通知单缴费
参保人员持缴费通知单编号到协议银行柜面,由协议银行柜员查询其应缴费信息,现场打印参保缴费确认单,再由参保人员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并完成个人缴费。
二、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工资吗
社保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如果工资低于社保下限基数,按下限基数缴纳。若高于下限,按实际去年全年平均工资缴纳。新进员工为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老员工社保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工资低于或高于当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为缴纳基数。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
三、社保的缴费年限可以累积吗
1、社保缴费年限可以累积,但有一定的限制
社保缴费年限是可以累加的,但并不是全部都累加,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累加的。
2、社保缴费年限可以累积之养老保险
自由职业者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目前仅有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而所谓15年期限,实际上不是对社保所有项目的要求,而是单指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累加满15年,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个15年是累加,而不是连续。
3、社保缴费年限可以累积之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缴费年限是可以继续的累加的
。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个人账户及缴费年限;而在省内跨市转移社保关系可实现职工社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并予以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跨省缴费年限暂时无法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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