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丢了没有什么后果。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是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因此在需要证明已经离婚的事项中,离婚判决书丢失之后可能无法证明自己当前的婚姻状况。如再婚时需要证明自己当前是单身状态,需要出具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作为证明。在离婚判决书丢失之后,可以到原受理人民法院申请查询档案,复印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离婚判决书是诉讼离婚的结果文书。
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
一审判决书在收到后的15天内,如果各方都没有上诉就生效了,而二审判决书作出就立刻生效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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