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需要一直缴纳吗
时间:2023-07-25 09:44:19 3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长期住房储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所以,住房公积金是需要一直缴纳,除非出现了上述三种情况,才可以停止缴纳。

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一、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1、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存款登记或者不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单位限期办理;单位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纳或者少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单位限期缴纳;单位逾期不缴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试用期有五险一金吗

在试用期是有五险一金的。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有为其缴纳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试用期也应当交公积金。单位应当自与这些新职工在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二个月开始为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为单位确定的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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