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受到伤害诉讼时效起算
身体受到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伤害鉴定的期限有多久
人身伤害鉴定的期限一般是30个工作日。通常,鉴定机构会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45天,或者漫长点的2个月都有可能。要是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
三、人身伤害鉴定要注意什么
1.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2.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无女性司法鉴定人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3.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监护人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单位、亲属、朋友。
4.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
5.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6.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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