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法律上如何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哪些情况下诈骗犯罪会被加重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三、诈骗犯罪免于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