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的职责重点在于: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山东省环保督察组举报电话多少
山东省环保督察组举报电话12369。
可以到环境保护部进行网上举报或微信公众平台“12369环保举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由环保部牵头成立,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是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第七条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党中央、国务院研究确定,组成部门包括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审计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八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在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
(三)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情况;
(四)审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规范、督察报告;
(五)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审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负责拟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法规制度、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承担督察报告审核、汇总、上报,以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的组织协调和督察整改的调度督促等工作;
(五)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六)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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