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权转让发生在公司股东之间。此时,股权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转让多少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此时,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超过一半的同意,并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股权转让的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应当在30日内答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转让超过一半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当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时,股东才能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股权转让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为有这个法定要求,对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产生了意见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换言之,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这个条件就是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其对外转让。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合同是附履行条件的合同,合同成立后就生效。至于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规定,仅仅是对合同履行所附的条件。
多数观点认为,该合同既非效力待定合同,也非附履行条件的合同,其效力始于成立之时。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签订合同就应当履行,转让人有义务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征求同意,为合同的履行创造条件,如果合同不能履行,转让人应承担违约后果,除非合同约定免除其责任。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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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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