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我国法律规定了十五类有名合同如下: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
一、无名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无名合同指法律明文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
无名合同有下列类型:
1、纯无名合同。纯无名合同又称为狭义非典型合同,是指合同的内容与有名合同毫无关系的合同。
2、准混合同。
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既有属于典型合同的内容,也有有名合同的有关法律中未予涉及的内容。它是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混合在一起的合同。
3、混合合同。混合合同是指一个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是几个有名合同内容的综合的合同。
4、对向联立合同。
二、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卖人并非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系有名合同、要式合同、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继续性合同。
三、双务合同具有哪些内涵?
双务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合同类型: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双务合同;
2、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3、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定做人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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