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合同纠纷起诉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原告和被告的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其次,写明诉讼请求,请求被告履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写明诉讼的事实和理由;结尾,写明诉讼的人民法院名称,注明年月日以及双方签名。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
买卖房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买卖房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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