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企业应该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2)本科目应当分别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3)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②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
③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④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本年实现净利润1000000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000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400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1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000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000
——应付现金股利400000
贷:盈余公积100000
应付股利400000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00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000
——应付现金股利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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