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红线是指已经发布拆迁公告之后,正式确定要推进拆迁项目之后的拆迁范围。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土地红线图怎么得到
土地红线图申办流程如下:1、项目经办人向窗口提出申请;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交分局业务科室;3、分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项目进行业务会办,形成会办意见向市局报批;4、在规定时间内,市局接受到分局的会办意见,及相关材料后对该项目进行审核,形成会办记要发到分局;5、分局根据市局记要相关规定和要求形成答复意见,或设计要点及红线图转交到窗口;6、窗口联系经办人取走答复意见或红线图及设计要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通常认为,征收范围确定的标志是房屋征收公告的发布。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第九条规定:“在征地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另外,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而骗取征地补偿款数额较大或巨大的,可构成诈骗罪,情节严重者可判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在征收拆迁来临时,千万不要盲目的去抢种抢建,这样不仅违法,也达不到你想要的提高补偿的目的。
对于已经确定拆迁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划定红线,并按照拆迁管理规定的相关说明,要求拆迁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因为显然是不可以再次加建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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